為保護海洋環境及漁業資源,促進漁業永續發展,新北市政府公告自115年1月1日起,貢寮區距岸3海浬內全面禁止刺網作業,違反規定者將依《漁業法》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、15萬元以下罰鍰。
貢寮海域多為礁岩及岩礁混合底質,刺網漁具容易纏繞礁體並形成覆網,不僅影響漁撈作業,更可能破壞珊瑚礁棲地及底棲生態,對海洋環境造成長期影響。透過禁止刺網作業、推動刺網漁具實名制及漁船轉型等措施,期望降低海洋環境衝擊,維護漁業資源永續利用。
本會將持續配合新北市政府推動相關漁業管理措施,協助宣導法令、輔導漁民遵循規定,共同維護海洋生態環境,實踐責任漁業,為下一代保留豐富且永續的海洋資源。